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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2021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考试总分为800分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依】
  近日,莆田市教育局公布《莆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从2021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考试成绩分值


  文化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2)录取投档分计算,投档分由文化分、体育分、等级奖励加分、照顾加分四部分组成。其中文化分和体育分计算方式分别为:
  2021年起,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等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考试总分。考试总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物理按卷面原始分数的90%折算,化学按卷面原始分数的60%折算,道德与法治和历史按卷面原始分数的50%折算,地理和生物按卷面原始分数的30%折算,这六个科目均以折算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科目等级划等方法


  2021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10门科目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各科目A等级人数为报考人数的15%(遇同分全部计入,下同);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人数为报考人数的45%;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人数应不少于报考人数的80%,D等级以上(含D等级)人数应不少于报考人数的95%,剩余学生为E等级。
  九年级由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必须补充参加中考生物、地理两门科目补考,并按补考成绩计分,并统一划定等级。由省内其他地市转入莆田并已参加转出学校所在市同年生物、地理两门科目考试的,在参加莆田市中考报名时,需提供转出学校所在地的市中考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证明。
  四年生、五年生、往届生如已参加中考生物、地理考试,即可认定原考试成绩和等级(有效期2年),也可报名参加补考。考试时间如已超过两年,需参加中考生物、地理补考,并按补考成绩计分和统一划定等级。
  2021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10门科目等级达到10A或9A1B的,投档分加5分;等级达到8A2B或7A3B的,投档分加3分。



照顾加分办法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以下几类学生照顾加分中考办法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投档分加5分。
  (2)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双农民独女户的考生,投档分加6分;农村双农民二女户的考生,投档分加3分。
  (3)因见义勇为英勇牺牲的勇士子女参加中考的,投档分加10分;获得福建省省级表彰以及市级表彰一等奖以上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的,投档分加5分;获得市级表彰二、三等奖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的,投档分加3分。
  (4)军人子女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若考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的照顾加分政策时,则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取其中最高分值的项目进行投档分加分,不进行累加计分。照顾对象申报办理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30日。照顾录取申请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或向初中就读学校领取。
  (5)持残疾证且体育免考的考生,体育与健康成绩按其满分的70%(即28分)计入总分;无残疾证因其他相关原因获体育免考的考生,体育与健康成绩按其满分的50%(即20分)计入总分。



志愿填报


  (一)志愿类型及批次
  中考志愿分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种类型。
  1.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共分四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第二批次为省二级达标高中学校;第三批次为省三级达标高中学校;第四批次为未达标普通高中学校。其中,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实行顺序志愿招生,其他三个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招生。
  2.职业院校志愿共分三个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招生:提前批次为五年制师范类高职(在普通高中招生前投档);第二批次为五年制普通高职;第三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二、三批次均在普通高中招生完成之后进行)。
  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需面试(或测试)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学校举行的专业面试或测试。
  (二)志愿填报方式
  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或其他有网络的地方,登陆莆田教育网中考中招栏目完成中考志愿填报,填报的密码随机产生并发送到事先登记的学生家长手机上。家长或学生可以多次登陆填报修改或查询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考生志愿以最后一次登入修改确认为准。全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均依据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情况进行招生投档。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别、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投档总分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实验学校(莆田二十五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原则上第一轮不能跨县区招生。所有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不得招收未在莆田参加中考的学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划定。



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顺序面向全市招生。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科目等级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县区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
  1.特长生录取办法
  报名方式:各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4月10日前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项目和公布的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有招收该项目的省一级达标高中进行特长生志愿填报,最多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
  专业测试办法: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测试办法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录取基本要求(2021年起):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三是特长生专业成绩满分100分,体育特长生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当年度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60%(含)以上;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70分,中考投档分必须达到我市当年度省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控制线的90%(含)以上。
  录取投档办法:在投档分及等级科目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体育特长生破格录取办法: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可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可直接到有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在保证体育类和艺术类录取比例约各占50%的前提下,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确认本校推荐名单,统一向市中招办申请免试破格录取。破格录取占用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本类特长生项目招生指标。



统招生录取办法


  (1)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当年省一级达标校统招录取控制线,并按顺序志愿录取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个别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省一级达标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未投档的考生参与网上补报志愿,并进行降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已投档省一级达标高中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接收建档或就读。



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0%。定向生计划按一定比例下达到全市各初中学校。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连续三年在该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投档分要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定向生以各校统招录取线下降50分内(含50分),且在当年度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录取控制线下降30分(含30分)之上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在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统招生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方式: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指标第一轮按下达给各初中学校的名额进行投档;如第一轮定向生投档有剩余名额的,统一收回并在全市所有初中学校有填报该省一级达标学校定向生志愿且未投档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省一级达标学校的定向生名额仍有剩余,转为该省一级达标学校统招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未投档考生进行网上补报志愿,择优补录。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录取办法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投档。个别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收费高于普通高中学校,且在二、三级达标高中招生前投档录取,考生务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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