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林辉) 12月5日,仙游县公安局度尾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采集工作时,查获一起私自拆除破坏二维码门牌的案件。 当日,民警发现度尾镇剑山村一处房屋的门牌被房主私自拆下,经询问得知系该房主杨某因装修而感到碍眼而拆下门牌,而且杨某认为二维码门牌对自己没有什么用,就不当一回事。民警对杨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宣传二维码门牌的作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杨某处于行政罚款的500元处罚。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市民朋友,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店铺广告牌遮挡二维码门牌,装修房屋时损毁、玷污或拆除二维码门牌,私自将二维码门牌卸下丢弃等情况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