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承租人信息 一出租人被罚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林黎彬】
将房子出租,却没有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信息,许多人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这一行为是违法的。近日,霞林街道荔园东路房屋出租人李某因此被罚。
民警再次提醒,居民若要出租房屋,需到辖区派出所或网格站进行出租房备案及承租人信息登记,或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进行相关操作,否则会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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