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除夕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成为传统,但在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背后,存在着许多危害,特别是噪声扰民、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还往往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一件件都让人揪心……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营造欢乐、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近日仙游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扩大禁止燃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管理的通告,仙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涉及了16个区域。 该《通告》规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是:鲤城街道、鲤南镇、龙华镇、大济镇、榜头镇、赖店镇所属辖区全境;度尾镇度峰社区、枫亭镇霞街社区、滨海新城小区、郊尾镇郊尾社区、盖尾镇南宝峰社区、菜溪乡菜溪岩风景区、钟山镇九鲤湖风景区、海峡艺雕旅游城、仙游经济开发区、瑞峰工业园区。 对比2019年的禁燃通告,2020年鲤南镇、龙华镇、大济镇、榜头镇、赖店镇禁燃区由部分社区变成了辖区全境,相关区域的市民要特别注意啦。另外,2020年的除夕和大年初一禁燃区的部分区域是允许燃放的。其中榜头镇除莲墘社区、上墘社区、溪东社区、坝下社区、溪尾社区、望厝社区、泉山社区、龙腾社区、灵山社区、赤荷社区、东桥社区、紫洋社区、紫泽社区、上昆社区、下昆社区、下明社区以外其他区域;龙华镇除灯塔社区、龙西林村、建华村以外其他区域;大济镇除大济社区、垅溪村、尾坂村、山岑村、蒲山村、蒲峰村、西南村、坑北村以外其他区域;赖店镇除土山村、赖店村、岐山村以外其他区域在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越许可经营范围或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5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违反通告其他规定,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应急管理12350市场监管12315生态环保12369城市管理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