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主因遮挡二维码门牌被罚
【发布日期:2019-12-2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二维码门牌不是私有财产,不能随意进行涂改、玷污、遮挡、移除、损毁、盗用,近日,男子倪某因擅自遮挡二维码门牌被霞林派出所处罚。
霞林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对二维码门牌进行实地核查时,发现位于荔园西路一店铺门口的二维码被人用毛巾遮挡。经查,该店铺店主倪某未意识到二维码门牌的重要性,因贪图方便,随意将毛巾遮盖于二维码门牌上。倪某对其擅自遮挡二维码门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对该店铺店主作出行政处罚。林黎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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