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有组织、大规模发布不当言论,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之一。在网络上就有这么一伙人,不求事实真相、不顾舆论后果,只要有钱不管什么内容都发上网,凭此牟取暴利。近日,刘某等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刑罚,据悉,这是城厢区首例拿钱发帖的网络“水军”犯罪案件。 2014年以来,家住城厢区的刘某通过自建或帮助他人建设网站等手段,掌握了100个网站的信息发布、删除权。2018年1月至6月期间,专职非法从事有偿发帖人钟某和赵某通过微信群或QQ等社交平台接受客户委托,尔后委托刘某在网站上转发或首发关于个人、企业、政府、政府官员的负面消息贴文,并从中赚取差价盈利。刘某转发贴文每条10元,首发贴文每条40-50元价格在自己掌握的网站资源上发帖。期间共发布了215起虚假网络炒作事件,共涉及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3人非法牟利10万至23万不等。近日,刘某、钟某、赵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刑罚,据悉,这是城厢区首例拿钱发帖的网络“水军”犯罪案件。 检察官提示:网络“水军”从事编造虚假信息、诽谤攻击、非法推广、非法删帖等违法活动,危害互联网生态,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触犯《刑法》,从业者及其客户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危害网络生态,破坏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公检法机关绝不姑息,坚决依法打击。一旦发现网络“水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请保留好证据,直接报警或拨打举报电话。 许秋洪 李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