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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
笏石全镇禁燃
【发布日期:2020-01-0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连凌 永涛】
  今年秀屿区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这是继2017、2018年以来的第三次扩大禁燃区域。
  “之所以如此,也是为推动移风易俗,减少噪音、空气的双重污染,维护公共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品质,让辖区群众安全、祥和地庆祝春节元宵佳节。”秀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专管民警介绍道。
  在去年12月17日秀屿区召开的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研究会上,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笏石镇、东庄镇领导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会代表就扩大禁燃区纷纷发表意见,最后达成共识,支持秀屿区在原有禁燃区范围的基础上,将笏石镇全境范围、东庄镇莆头村扩大至禁燃区域。
  随后,秀屿公安分局迅速拟定文件并报区政府批准、决定,出台了《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2019年秀屿区新的禁燃区域,具体包括:笏石镇辖区全范围;月塘镇坂尾村;东峤镇东峤村、木材加工区、上塘珠宝城;埭头镇埭头村;平海镇平海村;东庄镇莆头村、营边村、临港工业园区。与去年相比,今年新增了笏石全镇、东庄镇莆头村。
  按照《通告》的规定,在禁燃区内不予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禁止销售(零售)、燃放和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在非禁燃区,仅允许销售、燃放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燃放类C、D级烟花爆竹产品。另外,以往民间春节元宵节庆活动中经常使用到的三门铳、高压充气礼炮等自制烟花爆竹产品,因风险隐患高也不准使用。
  据该局治安大队长介绍,春节元宵期间,秀屿警方将扎实推进禁燃工作,广泛做好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通告》,全面加强禁燃区巡查防控,严查禁燃区违规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力争实现禁燃区“零燃放”。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一旦发现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此外,秀屿警方设立烟花爆竹专项举报奖励金,最高奖励金额可达2000元。欢迎广大群众拨打公安110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秀屿公安”,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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