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某平日里游手好闲,已两次犯盗窃罪入狱还不思悔改,竟在光天化日下抢夺路边女子的项链。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欧某(男,40岁,莆田秀屿人)提起公诉。 2019年10月某日16时许,欧某驾驶一部摩托车载着朋友蔡某一同回住处。在途经文献路某百货门口时,欧某看到黄某站在路边等车,脖子上戴着一条黄金项链,就起了歪心思。随后,欧某停车并谎称碰到一个熟人,要过去打声招呼,让同行的蔡某驾驶摩托车先回去。见黄某专心在等车没有察觉,欧某便走到她身后,乘机将黄某戴在脖子上的金项链抢走并迅速逃跑。待黄某发现项链不见时欧某已逃离了现场,黄某当即报警。 欧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被抢黄金项链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177元,已由公安民警追回并归还被害人黄某。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夺罪。 通讯员 黄超腾 梁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