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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司机撞人逃逸
原是无证驾驶惹的祸
【发布日期:2020-02-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陈国顺) 当前正值防疫关键时期,大量警力奋战在抗疫一线,但这并不意味着警察无暇顾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防控。2月14日下午13时02分许,仙游县园滨东路发生了一起小车与电动车相碰撞、造成电动车车主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而现场只有电动车车主蔡某,却不见小车及车主。据蔡某回忆,小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将车停在路边,并帮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可是急救车来了,小车却不见了。于是,民警又赶回大队,调取现场监控,查到了小车的车牌,并顺藤摸瓜查到了车主。
  经了解,该车主是一家车行的老板,2月14日,他将车牌为闽BV***5的轿车租借给了郑某。民警认为,既然郑某有意逃逸,此时贸然电话传唤固然不妥。于是,民警请车主帮忙联系郑某,劝其到医院缴纳医药费。经过一番劝说,郑某终于答应。当天晚上20时许,在医院,郑某被早已蹲守在此的民警抓获归案。
  见已无法逃避,肇事嫌疑人郑某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并坦承刚开始自己还打120、陪蔡某等救护车的,可是在救助的过程中,他想起自己并没有驾驶证,当时去租车用的驾驶证是伪造的。他越想心越慌,最后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他选择了逃逸。现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郑某因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罚款3500元、拘留20日的行政处罚,对其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现已移交鲤城派出所处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疫情面前,交警绝不后退,同样,对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也必将严惩,绝不手软。仙游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理智对待,正确处置,立即停车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拨打110、120报警求助。切莫开车逃逸或弃车逃离,加重交通事故的危害后果,只会让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甚至遭受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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