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近日从莆田调查队了解到,201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460元,比上年增长8.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4.3%,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 据悉,去年我市各级各部门上调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8%、上线为12%、下线为3%,对企业人员工资上涨具有导向作用;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全市精心打造美丽宜居现代城市,如优化城市格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特色现代农业工程、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等项目为农村居民劳动力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为工资性收入增长创造了条件;随着全市招商引资、企业引进、本地企业扶持、创业人才的引进等力度加大,部分农民工通过自主创业等多种方式,组建各类经营主体,大大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业。 此外,去年我市各县区实施“春风行动”,多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搭建好供需平台,确保就业与用工市场平稳,提供就业岗位,保障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