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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林街道10名房东违法被警方查处
【发布日期:2020-03-12】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蔡建霞】
  “你好,你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却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你将被依法处罚”。3月3日,霞林派出所在铁岭村清查流动人口时,发现房东许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这已是近一个月来,霞林派出所处罚的第10名房东。
  霞林辖区属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出租房屋多、大型广场多,治安状况复杂,人流量大。随着企业复工复产,霞林辖区特别是沟头居委会,涌入大量的流动人口。社区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第一线。为打赢疫情防控战,霞林派出所上下一心,春节起已连续无休,下沉社区,严查源头、严格管控,及时高效地摸排流动人员信息、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全力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并行。
  行动中,各责任区民警网格站连续加班加点,组成由社区民警、村居干部、网格员组成的摸排小组,分片开展摸排行动,对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对其从事行业等信息也详细登记建档,确保“不漏户、不漏屋、不漏人、不漏项”,准确掌握辖区流动人口、聚居情况。
  该所依托公安信息平台,对外来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及出租房信息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清理核对。对期间发现的湖北籍人员,配合村居干部送到集中隔离点,对其他高危地的外来人员,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通过微信群、发放张贴宣传单、LED滚屏、村居嗽叭、媒体等多种形式,推广“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等信息申报渠道,提高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主动申报意识;按照“谁出租、谁用工、谁经营、谁主管”就由“谁负责”原则,要求出租房屋业主、行业场所业主、企业主等主动申报外来人员信息及身体健康状况等。
  对工作中发现的不落实主体申报义务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近一个月内分别在霞林街道顶墩居委会、沟头居委会、下林居委会等地查处了10名违法房东。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的必要措施,也是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的需要。3月3日晚,霞林派出所下黄警务工作站在霞林街道下黄村新区,配合福清警方抓获了盗窃犯罪嫌疑人胡某。原来,下黄网格站网格员在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排查工作中,于2月26日对外来男子胡某的信息进行了采集并录入公安系统,随后福清警方获取到该条信息线索,来莆联合网格员将该男子成功抓获。
  警方提示:战胜疫情,需要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配合、共同参与。如果你是一名出租房房东,请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承租人信息进行登记和上报,切实履行防控疫情的要求。你可以优先选择足不出户的申报方式,即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向当地派出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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