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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82元
【发布日期:2020-03-1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莆田调查队了解到,去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82元,比上年增长13.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
  据调查,房屋租金、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利息和红利收入增长是财产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随着农村居民家庭家底的殷实,对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意愿呈上升趋势,农民得到的红利、利息收入有所增加,带动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明显,通过加快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深化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改革,提高农村资源要素配置效率,盘活农村居民沉睡资产,极大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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