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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采取八条措施加大出租屋排查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林志勇)为做好当前疫情的防控工作,秀屿区采取八条措施深入开展出租屋排查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图册、发放宣传单、LED滚动宣动、平安秀屿公众号等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最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申报登记的相关政策规定。二是明确义务权利。发动辖区各派出所与出租屋房东,逐一签订《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明确告知房东应主动申报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登记,履行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即可出租,消除其心里顾虑,积极主动配合排查工作。三是积极采集信息。通过智慧房屋积极采集信息,积极引导流动人口、用工单位业主、特别是出租房屋户主采取网上自主申报方式,通过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即可在线办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四是现场访查采集。公安民警通过入户走访,当场填写《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摸排登记表》,采集流动人口现场照片,数据统一由网格员通过WIFI智能感知设备录入,并通过警务通,认真排查核对。五是加大打击力度。及时处罚一批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同时,把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派出所考评。六是加大协作力度。派出所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沟通交流,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瓶颈,各镇的村居包片干部参与承租人信息申报登记工作,并把在日常下乡访查到的未申报登访的督促房东积极申报登记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汇总到派出所,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七是强化督导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跟踪指导,对各所或各片以随机抽查10名流动人口为基数计算漏登率进行督察,对工作被动、推而不动、马虎应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八是发挥网格作用。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我区各镇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以房管人”机制,并按人员目前居住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截止3月23日,全区网格员共协助走访排查出租屋10317家,流动人口288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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