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疫情防控期间,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上级院有关要求,运用信息化技术探索创新办案模式,依法依规灵活高效地开展刑事办案工作,切实做到防控不放松,办案不停步。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推进,保证案件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全市监管场所采取封闭式管理后,该院承办检察官经严格登记检测后进入看守所,利用视频讯问系统向在押犯罪嫌疑人核实案件有关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依法告知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实现方便快捷零接触的“隔空”提审,减少人员接触,确保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检察人员、犯罪嫌疑人的有效保护。疫情期间,该院使用视频讯问犯罪嫌疑人共计22人。
经与城厢区法院协调并达成共识,该院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接看守所,对被告人林某容留他人吸毒案进行“零接触”远程庭审。在庄严的“庭审室”内,佩戴口罩的法官、检察官、被告人身处不同地点,以“零接触”模式顺利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全部庭审流程。“面对面”零接触庭审全过程严肃高效、规范有序,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既有效避免了现场庭审人员聚集,又避免因防控疫情而导致超期羁押的情况发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经征求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3月19日,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首次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线上”认罪认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文等四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详细告知犯罪嫌疑人本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在取得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值班律师先行签署、犯罪嫌疑人后期到本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远程具结的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记录在案。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该院首例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