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我市采取多项举措,强化资金保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今年春季学期起,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分别从450元、900元提高到600元、1000元每生每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每生每年比省定标准高200元。
今年,市财政共筹集资金1.29亿元,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重点包括:安排9878万元用于莆田职校新校区建设、市二实小学扩容工程等;安排1700万元用于市直教育工程包建设期利息及项目监管费等。 设立市直学校综合奖补资金1500万元,用于增发教师一个月绩效工资、绩效奖金等;安排1020万元用于市直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奖励高考突出贡献、聘用编外教师及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委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