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新增审批低保对象184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65名,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200多人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近1.2亿元。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强化“三个力”、严把“四个关”、紧抓“五个一”,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探视,并多次开展督导,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督办、跟踪,逐一销号,实行闭环管理;严把“四个关”,做到封闭管理有序防控。把好“入口关”。对全市31家养老机构、2家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实行封闭管理,停止一切探视活动。救助机构和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关口前移开展救助、门诊。对院民、工作人员等实行每天两次以上体温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对工作人员实行生活工作“两点一线”防控管理方式,加强外防输入。把好“消毒关”。向民政服务机构提供口罩5万个、消毒液4吨,指导机构每天两次消毒,全市在院1100名老人、儿童和400名工作人员实现“零感染”。 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向困难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对机构中回家过年的特困人员、儿童,要求坚持每天居家测量体温,并如实反馈情况;紧抓“五个一”,做到全面排查及时帮扶。组织各级民政、镇街、村居干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结合疫情防控排查等,查清困难对象生产、生活及防护情况。上街开展巡查流浪乞讨情况,并及时给予救助。 引导6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收到捐助资金2300多万元及防疫物资一批,动员社工、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3800余人次,让困难群众感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