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陈靖)近日,秀屿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就如何利用执法办案中心进行危险驾驶案件48小时速裁工作进行探讨,并制定出台《关于使用执法办案中心进行危险驾驶案件48小时速裁办理的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该《实施细则(试行)》结合秀屿区实际,进一步确定了速裁工作程序的适用范围及启动标准,规定公检法司各部门在机制运行中的职责任务、流程及办理期限等。出台的《关于使用执法办案中心进行危险驾驶案件48小时速裁办理的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系福建省首份规范适用使用执法办案中心进行危险驾驶案件48小时速裁机制。秀屿区将作为先行推广区域,总结经验,继而在全市范围内铺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