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各位网络媒体的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古语说:“安居乐业”,即安于所居,乐于所业。也就是说,要先有安定的住处,又有固定的职业,人们的生活生产才能正常。因此,住房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为了解决市民购房的资金不足问题,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许多支持的措施,但有的网友对此并不了解。为此,莆田市委网信办特地以“住房公积金圆你安居梦”为主题举行网上新闻发布会,这也是莆田市委网信办举行的第九场网上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了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在这场网上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网络媒体记者提问,欢迎大家关注。下面,请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简要介绍总体情况。有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各位网络媒体的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现在我简要介绍一下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莆田市是1996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4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成立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独立事业单位,下设直属(含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仙游、涵江、秀屿四个管理部,对应负责莆田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公积金业务。 近几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同行业前列,受到省住建厅领导予以的“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做了好的表率”高度表扬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连续三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谢谢!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感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的简要介绍!各位网络媒体记者一定想了解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详尽的情况,好,现在就进入网络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网络媒体记者直奔主题,直接提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直接回答。提问现在开始,有请。 ▲莆田网记者: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含港、澳、台人员,不包括外方人员)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也就是所有具有法人的单位或企业都有义务和责任为职工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有什么好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有以下好处: 1.单位和职工缴存金额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总收益增加。2.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不计入职工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3.购房时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可减少贷款利息支出。4.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建)房、大修(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结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住房消费。5.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低收入家庭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6.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目前按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7.职工退休时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及利息,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莆田发布记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以下好处: 1.企业为职工缴存部分列入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2.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福利制度,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3.让企业具备上市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企业上市的必备条件之一。 ▲网帮帮记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基本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的基本义务,同时职工享有以下权利:1.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①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②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③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不得拒绝。3.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4.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莆田晚报网记者: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是否也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闽政办〔2010〕307号)文件规定,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均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仙游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如何确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是指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指职工上一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期间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构成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是多少?如何计算月缴存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单位及其职工缴存比例各5%~12%,且必须为同一个缴存比例。 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建)房、大修(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结构)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4.无房的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缴存职工,支付名下一套住宅的物业服务费。 7.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直系血亲发生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8.职工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离休或退休。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且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 11.出境定居。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职工本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结构)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在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申请一次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首付款比例:1.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30%;2.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且不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30%;3.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且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50%。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保障性住房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3) 合同备案信息表或预告登记证 4) 首付款税务发票或全额购房税务发票 5) 外地市购房,须另提供夫妻一方在购房所在地市的户籍证明 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入购房合同约定监管账户内;全额付清购房款的,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余额。 2.购买二手房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 3) 契税完税发票 4) 《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 5) 购房税务发票 6) 外地市购房,须另提供夫妻一方在购房所在地市的户籍证明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余额。 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2次或2次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12个月。 3.购买拍卖房产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 3) 契税完税发票 4) 《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 5) 购房税务发票 6) 外地市购房,须另提供夫妻一方在购房所在地市的户籍证明 注: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不提供3)-4)项的材料,提供法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购房款税务发票。 提取方式:已过户的,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未过户的,转账提取,提取金额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内。 提取时限: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之日起1年之内或《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确认时间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余额。 4.已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且购房有效提取时限未超过1年,且该套住房未办理购房提取(二手房、商品房),同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发票或《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二手房) 3)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信息表或预告登记证、购房首付款税务发票(购买商品房) 4)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5) 外地市购房,须另提供夫妻一方在购房所在地市的户籍证明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购二手房,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起1年之内;购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该套住房的购房总价款扣除贷款金额后的余额。 5.拆迁安置购房(产权调换且有补偿差价) 提供材料: 1) 提交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拆迁安置协议、首付款交款发票(拆迁补偿款可视为首付款)、 3) 交款通知书或结算通知书(含拆迁人开户行、账号) 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入拆迁人的银行账户。已全部付清补偿款项,另提供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可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拆迁结算通知单或交款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额度:同一套安置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安置自住住房部分的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金额或安置差价款的余额。 6.在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翻建自住住房 提供材料: 1) 提交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土地证(用地批文或拆迁安置协议)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建房总造价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后的余额。根据多层住宅建安工程造价1200元/平方米的预算单价认定建房总造价。 7.在规划区外,新建、扩建、翻建自住住房 提供材料: 1) 提交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 3) 土地证(用地批文或拆迁安置协议) 4) 夫妻一方在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建房总造价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后的余额。根据多层住宅建安工程造价1200元/平方米的预算单价认定建房总造价。 8.大修自住住房(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房屋所有权证 3)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住房大修的鉴定证明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大修自住住房总造价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后的余额。根据多层住宅建安工程造价1200元/平方米的预算单价认定建房总造价。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偿还住房贷款满12个月后,贷款结清前,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年提取一次;贷款提前结清之日起1年之内,可再次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且上述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截止提取当日)。夫妻双方一年只能以名下一套房住房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 1、偿还住房公积金按揭(抵押)贷款本息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有逾期现象,如有逾期的,必须还清逾期欠款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逾期被中心强行划扣,必须于扣款之日起,连续还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及次数:还款期间,一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不超过已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截止提取当日)。 2、提前偿还部分(结清)住房公积金按揭(抵押)贷款本息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提取方式:转账支取,转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 提取时限及次数:还款期间,一年可申请一次。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前还款的金额或剩余的贷款余额。 3、偿还住房组合贷款本息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 商贷部分的还款明细单(盖贷款银行的业务章)或还款银行卡(存折)的还款明细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及次数:还款期间,一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不超过已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截止提取当日)。 4、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 2) 婚姻状况证明 3) 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 4) 购房税务发票 5)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6) 还款明细单(盖贷款银行的业务章)或还款存折(卡)的还款明细 7) 外地市住房贷款,须提供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8) 外省住房贷款,须提供夫妻一方在购房所在地市的户籍证明。 注:上述材料3)、4)、5)如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银行业务章。 次年提取时,无需提供上述3)、4)、7)、8)项材料。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及次数:还款期间,一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首次提取时,不超过已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截止提取当日)。次年提取时,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当日与上次提取时点之间的还住房贷款本息金额。 ▲湄洲湾北岸融媒体中心记者: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缴存职工,支付名下一套住宅的物业服务费用,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低收入家庭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名下一套住宅的物业费用。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市或县民政部门出具) 3)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物业服务费用支付证明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次数: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物业服务费。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时能不能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许多职工常把装修误理解为大修。大修是指不需全部拆除住房但需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的住房大修,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住房大修的鉴定证明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要件,与装修的性质和内容不同,所以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时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租房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本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无房证明(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由中心统一查询) 提取次数:申请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限额:每人每年3600元,两次租房提取期间需间隔12个月。 ▲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记者: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直系血亲发生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能否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手续?可提取多少钱?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直系血亲发生特殊病症(莆田市医保局认定的31种特殊病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提取人与患者之间关系证明 3) 县级以上医院特殊病症的诊断证明 4) 医院的医疗费用票据或医保部门出具的自付部分金额证明(医疗费用凭证日期之日起3年之内)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余额。 ▲莆田网记者: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能提取多少钱?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申请人近12个月内无办理购房、偿还贷款提取或“冲还贷”业务。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规划部门出具的关于增设电梯的意见函 3) 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工程决算 4) 分户实际出资明细表 5) 缴款凭证 6)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时限:缴款之日起一年之内,一次性提取。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部分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能取多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 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次数:一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夫妻双方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留至百元)。 ▲莆田发布记者:离(退)休怎么提取?如果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离退休的职工,提供身份证、离(退)休证明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注:离退休的职工,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办理销户提取,只能按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来申请提取。 ▲网帮帮记者:职工辞职、辞退、服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能马上提取?如不能马上办理,需多久后方可办理,通过什么渠道可便捷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职工辞职、辞退、服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个人账户须封存满6个月后方可提取。 提交材料:身份证、离职证明(辞职批文、解除合同关系或判刑的法律文书)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次数:辞职(离职)的职工,2年内不得办理辞职提取业务。 注:账户封存满2年,未继续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需提供辞职批文、解除合同关系证明或判刑的法律文书。 企业的职工、行政事业的聘用人员辞职(离职),提供缴存单位出具的辞职(离职)证明;行政机关单位的干部或职工辞职,提供单位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批准文件。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出具法院判决书、服刑人员提取委托书(委托书内容须注明提取公积金的去向,本人签字手印、服刑所在地监狱部门的见证、原单位盖公章)、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仙游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职工办理提取业务的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办理提取业务的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三)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即办件;因异地购房或住房贷款、非双方父母或子女关系共同购房、2万元以上的医保报销的提取业务,中心将相应延长相关的提取时效,进行材料核实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职工出境定居能否提取公积金?如何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职工出境定居,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材料: 1) 身份证(身份证注销的,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销户证明)、 2) 出境定居证明 提取方式:现金提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职工死亡,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职工死亡,其账户的公积金由继承人或法定受益人提取死亡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法提供法定继承证明材料的,死亡职工的公积金余额划入缴存单位银行账户,由缴存单位负责处理。 A、法定继承 提供材料: 1) 火化证或死亡销户的户籍证明、单位出具提取的委托证明(含提取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法定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2) 死亡职工或法定继承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B、公证继承或遗嘱继承 提供材料: 1) 火化证或死亡销户的户籍证明、公证继承或遗赠证明、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2) 死亡职工或法定继承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提取方式:现金支取,转入死亡职工或法定继承人的个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职工工作调动时,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何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一)职工在本市辖区内工作调动的,由新工作单位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二)职工在省内(除厦门外)跨地市工作调动的,由职工到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新工作单位申请办理省内转移手续。职工调到厦门或省外工作的,由职工向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转入接续手续。 1.职工省内工作调动或多账户,账户合并或转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 注:如在其他中心存在多个账户的,需先到当地中心办理省内合并,才能办理省内转移。 2.全员或批量账户转移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所有或部分职工并入新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工作单位批量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批量转移手续。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证明; (2)《莆田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委托代办证明(注明转移的人数、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及时限: 1、柜面办理
2、网厅办理
申请材料: 1、职工向中心所属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的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 (2)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 (3)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及时限: 1. 柜面受理
2. 网厅受理
承诺时限:中心即时受理,异地中心按住建部的规定5个工作日办结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揭楼盘项目报备如何办理?注意事项是什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按揭楼盘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项目楼盘已封顶; 2.房地产企业同意提供阶段性担保; 3.贷款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房地产企业已与中心委托商业银行签订该楼盘项目《住房按揭贷款协议》且住房按揭贷款款项已发放; 5.按揭贷款项目土地无抵押或已抵押但土地抵押权人已出具放弃土地抵押权的承诺函; 6.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依法经营、信用记录良好; 7.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主要股东〔占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10%(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 申请材料: 1.房地产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采集表; (2)企业信息登记表、有权机构决议、企业章程; (3)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工程总平面规划图; (4)介绍信; (5)协助退款承诺函。 2.委托银行应提供以下材料: (1)按揭合作协议书; (2)银行及房地产企业出具承诺函; (3)土地已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出具的放弃土地抵押权的承诺函; (4)公积金按揭与商业按揭不在同一家委托银行需提供银行委托书。 办理时限:中心从收件到办结时限为4个工作日 。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1.当前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借款还款记录。 2.借款申请人必须是本市购(建)房、大修(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结构)自住住房(别墅除外)。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4.已经使用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含产权共有人家庭)的,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含产权共有人家庭),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以贷款受理审批时查询到的本市辖区内的住房信息为准,房产查询需所有产权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授权。 6.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2个月,以收件时间为截止时间。个人征信报告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形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1)任何一方的征信报告中出现连续3期、累计6期(含)未按时还款(含信用卡),或在省住建厅文件规定年限内有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2)个人征信报告上贷款或对外担保五级分类非正常、被法院强制执行的;(3)当前各类贷款或预支有逾期欠款的。 7.借款申请人应当将购(建)房、大修(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结构)的自住住房产权进行抵押或将由他人提供的经公积金中心认可的不动产进行抵押。 8.离异的职工,须离婚时间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对于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2个月后,方可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10.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及房屋产权人必须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建)房、大修(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结构)自住住房的,只能由借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作为产权人。只能由房屋产权人作为共同还款人。 以借款人及配偶的缴存情况确定其贷款额度;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的征信、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参照借款人的认定标准。 11.职工、配偶及产权共有人的公积金账户均须留存最近12个月的月汇缴金额(异地缴存除外)。 12.借款人(含纳入贷款额度测算的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公积金缴存须缴至申请时点之前一个月。 13.贷款款项转入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内,申请贷款时限购(建)房、大修(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结构)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下不同购(建)时限内申请办理: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 (2)购买再交易住房(含二手房、拍卖房)自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2年内; (3)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2年内。 ▲湄洲湾北岸融媒体中心记者: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及流程时限是什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申请材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产权人夫妻双方); 3.婚姻状况证明(产权人夫妻双方); 4.户籍证明; 5.房产查询证明(包括所有产权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 6.个人征信报告(产权人夫妻双方); 7.收入证明(没有缴存或没有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产权共有人提供); 8.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9.首期交款税务发票; 10.诚信承诺书; 11.还款银行卡。 办理流程及时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申请材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卖方产权人、买房产权人夫妻双方); 3.婚姻状况证明(产权人夫妻双方); 4.户籍证明; 5.房产查询证明(包括所有产权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 6.个人征信报告(产权人夫妻双方); 7.收入证明(没有缴存或没有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产权共有人提供); 8.办理二手房交易前类型: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书 9.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10.《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11.诚信承诺书; 12.还款银行卡。 办理流程及时限: 1、交易前(仅限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贴息组合贷款”类型)
2、交易后(仅限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贴息贷款”类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申请材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产权人夫妻双方); 3.婚姻状况证明(产权人夫妻双方); 4.户籍证明; 5.房产查询证明(包括所有产权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 6.个人征信报告(产权人夫妻双方); 7.收入证明(没有缴存或没有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产权共有人提供); 8.拆迁安置协议; 9.首期交款发票(拆迁补偿款、过渡费可抵首付款); 10.因拆迁人的原因导致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超过两年而实际款项未支付的:提供交款通知书或结算通知书(有效期一年); 11.拆迁人的银行账户证明; 12.拆迁户名单(须盖有权机构的公章); 1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由拆迁公司提供按揭贷款的参照商品房按揭贷款提供材料) 14.诚信承诺书; 15.还款银行卡。 办理流程及时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申请材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产权人夫妻双方); 3.婚姻状况证明(产权人夫妻双方); 4.户籍证明; 5.房产查询证明(包括所有产权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 6.个人征信报告(产权人夫妻双方); 7.收入证明(没有缴存或没有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产权共有人提供); 8.自建、扩建、翻建房产在规划区外: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及夫妻至少一方户口在建房所在村的户籍证明; 自建、扩建、翻建房产在规划区内: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工程预决算(盖承建单位公章); 10.房屋平(立)面图; 11.《土地使用权证》(用地批文或拆迁安置协议); 12.承建单位的账户证明; 1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14.诚信承诺书; 15.还款银行卡。 办理流程及时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及流程时限是什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申请材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产权人夫妻双方); 3.婚姻状况证明(产权人夫妻双方); 4.户籍证明; 5.房产查询证明(包括所有产权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 6.个人征信报告(产权人夫妻双方); 7.收入证明(没有缴存或没有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产权共有人提供); 8.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住房大修的鉴定证明;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工程预(决)算书(盖承建单位公章); 11.承建单位的账户证明; 12.《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13.诚信承诺书; 14.还款银行卡。 办理流程及时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担保情况、所有产权人的还款能力、购建房总价、抵押物价值等综合考虑,就低确定。每户家庭[夫妻双方均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一方连续缴存不满12个月)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1.计算公式: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系数α+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系数β×流动性调节系数。 (2)系数α=2,系数β=1。 (3)流动性调节系数采取分阶段动态调控:当个贷使用率(含“公转商”贴息)连续3个月在75-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1;连续3个月低于7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1.2;连续3个月在96-11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0.9;连续3个月超过11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0.8。 (4)借款人的配偶未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其缴存额及余额不计入贷款额度测算。 2.首付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3.还款能力的计定 借款人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正式总收入的50%,若有多笔贷款,则所有贷款的月还款额总和不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50%。 (1)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其工资收入以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无需提供收入证明;没有缴存或没有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其工资收入可以按单位开具的证明认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 (2)当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任何一方征信有出现信用卡透支的,累计使用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计入贷款额度测算;累计使用金额在5万元以上且未结清的,在公积金贷款可贷最高额度扣减多于5万元的部分,视为可贷金额。 (3)当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名下若有对外贷款担保或信用卡担保,担保债务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在公积金贷款最终可贷额度内扣减超出5万元的部分或还款本息一并计入月还款额(具体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4.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异地缴存账户信息及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不动产权证登记之日(含二手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至申请贷款时点上一个月的缴存明细,若有购建房提取的,提取金额应计入贷款额度测算,即贷款金额不超过购建房总价扣除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及夫妻双方提取金额后的余额。 5.抵押物价值的计定 框架结构的房屋抵押率为60%,砖混结构的房屋抵押率为50%;住房用地抵押率随房产的抵押率;商业用地抵押率为50%、抵押年限为10年。 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产权证上备注无质量验收报告的房屋及砖木结构的房屋不能作为抵押物。 抵押物权证中的权利类型必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抵押物的抵押年限不得超过抵押物土地规定使用年限扣减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6.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不得高于:(1)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2)管委会确定的最高额度;(3)购房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及所有产权共有人购房支取后的金额;(4)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总收入50%的可贷额度;(5)抵押物按房屋结构形式的计定价值。 7.实行保底政策,即整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值低于保底贷款额度的,在还款能力许可的前提下可按保底额度申请贷款,保底贷款额度为15万元。 ▲莆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部记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认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年龄、借款人的申请要求、抵押物的抵押年限等综合确定。借款人的还款年限最长为贷款时点到法定离退休年龄顺延5年(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处级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缴存职工可延长到65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莆田晚报网记者:职工家庭购房第一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什么差别?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职工家庭购房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莆田发布记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贷款还款方式分两种: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等额本息是指在还款期内,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 等额本金是指在还款期内,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贷款金额÷贷款月数)偿还贷款本金,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两者合计即为每月的还款额度。 ▲网帮帮记者;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否同时申请两份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按照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审查还款能力,所以个人住房贷款以家庭(夫妻)为单位,每户家庭(夫妻)每次购建自住住房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同时申请两份住房公积金贷款。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高层次人才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按照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莆田市壶兰英才卡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委人才【2019】1号)、《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莆房金委【2019】3号)文件规定: (1)在本市辖区内购买住房,对第一至第四类人才及博士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其贷款首付调低至20%、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调低至30%,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优先审批、优先放贷。 (2)在本市辖区内购买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按以下类别实行:第一、二类人才放宽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第三、四类人才及博士放宽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以上第四类人才仅限于新引进人才。新引进人才指人才“壶兰计划”文件实施后(2017年4月1日起)从市外来莆工作的。从境外引进的人才,应为目前在境外,或近3年内从境外到中国大陆(不含莆田)工作或自主创业的人员(超过3年的视同国内引进)。 ▲荔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在本市辖区内购买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1、给予优先审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在还款能力许可、计算公式测算的可贷范围内其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城厢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否享受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精神,一是支持港澳台同胞缴存;二是同等享有使用权利,即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权利。 ▲涵江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对边远山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有什么优惠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在公积金贷款上可享受优先审批的待遇。 ▲秀屿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单位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湄洲岛融媒体中心记者: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湄洲湾北岸融媒体中心记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承担什么后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业贷款楼盘准入、备案时,应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的准入、备案,为购房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相关资料。对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备案的,商品房网签主管部门暂缓开通该楼盘项目网上签约系统。 3.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经查实存在拒绝或变相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在整改完成前,暂停该楼盘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 ▲福建日报莆田观察记者:融媒体中心记者:职工贷款后恶意停缴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借款人或参与贷款额度测算的人员断缴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一或全部措施: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建【2012】18号)、《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莆房金委〔2019〕6号)文件精神:将本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为调整之日受托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含上浮)执行,若借款人及参与贷款额度测算的人员补缴后并继续正常缴交满一年的,可申请恢复执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恢复利率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同笔贷款只能申请恢复一次;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复利罚息和相关费用等;3.解除借款合同。 ▲东南网莆田站记者:职工不按时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造成逾期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根据《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相关借款合同约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纠正违约行为、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收罚息和复利、处置抵质押物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债权保护措施。 同时,借款人拖欠贷款本息的行为,将被记录至个人征信记录中,若被采取法律措施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将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还可能面临被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其他制裁。 ▲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记者: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利用虚假材料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诚信承诺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金〔2015〕1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即依不同骗取骗贷行为,自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年至八年内或长期不予受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并将本人信息列入中心信用黑名单; 2.对单位和个人涉嫌伪造印章、证件、合同、发票等材料造成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上报相关信用平台; 3.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将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 ▲莆田发布记者:我想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在开展哪些便民服务渠道?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开展以下便民服务渠道: (一)线下办理渠道 1.开设了市直(含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涵江、仙游、秀屿管理部服务窗口。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推出工作日“午间错时延时服务”以及周六上午轮班便民服务措施。 2.全市各窗口对军人、高层次人才、老弱病残孕等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预约优先办理服务。 3.提取业务实现“全城通办”。 (二)线上办理渠道 1.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等22种便民业务。 2.自助服务终端:缴存职工可在市直、涵江、仙游管理部服务大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区的自助机上就近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 3.微信公众号:账户明细查询、提取进度查询、贷款进度查询以及离退休、偿还公积金贷款、偿还组合贷款、离职、租房提取公积金。 4.闽政通APP:开通离退休、偿还公积金贷款、偿还组合贷款、离职。 5.莆田惠民宝APP:自助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电子证明服务。 6.建设银行智慧柜员机(STM):开通离退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辞职(账户封存满2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7.“莆公积金”智能客服:7*24小时在线,智能客服自动解答住房公积金查询、缴存、提取、贷款、办事网点信息5大类信息内容。 8.自己批网上办:运用“开卷式”审批模式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 (三)语音服务渠道 1.12329服务热线:12329服务热线提供自助语音和人工语音两种服务方式,自助语音可7*24小时服务。 2.12329短信服务:签约后可自动接收公积金账户缴存、结息、封存、停缴、冲还贷、提取、贷款审批进度、贷款发放、贷款扣款、逾期催收、逾期还款等56种短信信息。 3.有关服务渠道二维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提供以下电话及网站方便市民咨询投诉: 电话:0594-12329 中心网址:http://www.putian.gov.cn/ptgjj “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t.gjjwx.putian.gov.cn/wsyyt/ ▲ 莆田市委网信办主持人小婉: 今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就网络媒体记者关心的“住房公积金圆你安居梦”进行了介绍,并就53个问题作了详尽的回答,在此,特表示衷心感谢!这场网上新闻发布会共回答了53个问题,信息量非常大,网友们可以在这场网上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知识、各类服务项目和需要的手续。对此,也感谢网络媒体记者的积极参与和网友的关注!今天由莆田市委网信办举行的第九场网上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