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今年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2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 其中,四大类收入升降各半,工资性收入比重进一步扩大。据莆田调查队最新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1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人均财产净收入181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二者占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和1.4个百分点。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99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9%;人均转移净收入164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二者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1.9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