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按照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要求,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6月8日至12日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群众信访无小事。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向全社会作出庄严承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至此,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正式实施。 所谓“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者是办理进展的情况。贯彻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政治责任,是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务实之策。 此次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力求通过各种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载体,充分展示检察机关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做法和成效,提高群众参与度,提升活动影响力。据悉,届时全市检察机关将依托深入基层宣讲、开展带案下访、组织公开听证、举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内容,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周活动,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入人心。 张杰飞 林夏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