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贷款不得用于买房炒股
近日,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要求,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贷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5月13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其中,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做调整,7个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中有6个从操作层面予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