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危旧楼房改造范围,提出以排除居住危险和安全隐患、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适当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不减少原居民房屋居住面积。改建协议内容需经不低于90%的居民同意。 意见明确,危旧楼房改建工作,适用于经北京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建筑结构差、年久失修、基础设施损坏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不成套公有住房为主的简易住宅楼,经房屋安全专业检测单位鉴定没有加固价值或加固方式、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质的危旧楼房。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统筹考虑总规、街区控规等指标,改建项目原则上居民户数比现状不增加,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适当利用地下空间、腾退空间和闲置空间补建区域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配套设施,建设和谐宜居、安定有序的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