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头顶三尺有神明,作茧自缚陷囹圄。不劳而获,终被法办。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批准逮捕了一名在多个寺庙内多次行窃的犯罪嫌疑人范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因挣不到钱,便产生盗窃念头,于2020年1月至2月期间,即2020年春节前后,在夜晚驾驶电动车到秀屿区月塘镇、笏石镇等地物色盗窃目标,发现有上锁、无人的寺庙,便用螺丝刀旋开门锁,盗窃寺庙中的香烟、银饰等物品,并撬开善缘箱,盗窃箱内的缘金。至案发查明,范某某采用相同手段,先后盗窃了12个寺庙内的财物共计5000余元。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故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晚报记者 林双辉通讯员 林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