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已经涉嫌危险驾驶被取保候审了,不过一个月居然还敢再次酒后驾车,这次只能锒铛入狱。日前,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批准逮捕。 2020年6月3日,林某在朋友家中喝酒,从傍晚喝到深夜,独自驾车回家,在途经城厢区荔港大道与九华路交叉路口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林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1.66mg/100ml,属醉酒驾驶。次日,林某被取保候审。然而,他在取保候审期间的7月8日,林某又和朋友喝酒吃饭,这次林某只喝了一瓶贝克,怀着侥幸心理觉得一瓶啤酒测不出来,又独自驾车回家,途经城厢区荔城路与石室路交叉路口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林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4.85mg/100ml,属醉酒。次日,林某被刑事拘留,7月20日,被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即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可以认定为有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 据悉,现行法律认定酒后驾车的酒精界限是非常低的,通常喝200ml啤酒,血样中的乙醇含量可达到20mg/100ml酒驾标准,将被行政处罚;喝两口高度白酒血样中的乙醇含量可达到80mg/100ml便属醉驾,将负刑事责任。 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徐晋雄 王琳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