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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出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新标准
【发布日期:2020-07-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好、实现好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用地征收工作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近日仙游县出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新标准。
  据悉,此次征收补偿标准:一是对土地补偿标准,仙游县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按相应标准执行。二是对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补偿标准,对征收土地上的果树、果苗的补偿标准按相应标准执行。 其中水田(菜地)青苗补助费每亩1500元,综合地价每亩37500元;旱地(水浇地) 青苗补助费每亩1300元,综合地价每亩37500元;对田坎、沟渠、农村道路、鱼塘(耕改鱼)、坑塘水面 给予每亩32625 元补偿。对有养殖的滩涂、果园与其他经济林地 给予每亩16500 元补偿。对非经济林地 、牧草地 、未利用地、建设用地  给予每亩9000元补偿。
  对于龙眼荔枝橄榄,已产果给予每株45元补偿,未产果给予30元补偿,对大中小苗分别给予15、10元、5元元补偿,对柚子已产果给予 每株30元的补偿,未产果给予20元补助,对大、中小苗给予 10元、8元、5元补偿。果树补偿按冠幅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补偿,果树覆盖率不得超过120%,未产果的冠幅在1平方米以内或高度在1米以上按大苗补偿,对畜舍、禽舍等临时简易搭盖物按建筑面积30-5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室外厕所、杂物间等附属房按建筑面积80-10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但不予安置。
  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迁补偿标准:房屋征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和其它地上建(构)筑物征迁补偿费。一是房屋征迁补偿费。被征迁房屋(住宅)实行货币化安置和产权调换方式以及自建安置的,房屋重置价、房屋成新程度标准、耐用年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分别按相应标准执行。对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宅基地土地补偿标准:288 元/平方米。
  对企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 :有合法权属的企业用地原则上实行货币化补偿安置。因企业生产建设需要确需异地搬迁重建的,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其土地出让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对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企业,按厂房建筑面积一次性发给停产停业补偿费,补偿标准每月15元/平方米,补偿6个月。但拆迁前已停产停业的,不予发放停产停业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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