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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58元
【发布日期:2020-07-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新冠疫情对我市农村居民收支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各级各部门积极应对、精准施策,推动农村经济有序恢复。据莆田调查队调查,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258元,同比增长2.4%。

        工资性收入小幅上涨
  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呈探底回升走势。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我市部分企业采取轮休、减薪等措施降低用工成本,部分农村居民居家隔离时间长、务工时间减少,工资性收入减少。
  据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同比下降7.6%。随着我市各行业逐步有序复工复产,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得到改善。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511元,同比增长3.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49.0%。

        经营净收入同比持平
  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174元,同比下降13.7%。随着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逐渐恢复,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逐步回升。
  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648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第一产业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41.3%。上半年全市畜禽养殖呈现恢复性增长,推动第一产业人均经营净收入增加。据调查,主要畜禽中生猪、牛、羊、活家禽存栏量,分别同比增长26.3%、23.9%、4.8%、19.1%。

        财产净收入增长较快
  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45元,同比增长5.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3.0%。
  现阶段我市农村常住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屋租金、土地流转租金与利息红利。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我市企业逐步复工复产,人员流动与生产经营活动限制解除,带动农村居民房屋租金收入增加。

        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
  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754元,同比增长2.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4.5%。
  主要原因是养老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社会救济和补助及医疗报销费用持续提高。一方面是疫情期间,莆田市相继发布《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水平的通知》、《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水平的通知》等文件通知,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群体救助等的补贴力度;另一方面是,我市出台支持农业生产复工复产政策,加大农业生产相关补贴力度,助力农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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