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渡运违法行为有了明确的行政处罚措施
【发布日期:2020-07-3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昨日上午,莆田海事局召开宣传贯彻《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并介绍了莆田渡运概况及海事局贯彻落实举措。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出台的第一个涉及渡运安全的省级政府规章,填补了福建省渡运立法工作的空白,为新时期全面提升渡运安全管理水平和更好保障渡运民生需求,全面构建辖区渡运安全“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办法》按照“职责法定、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清晰界定了五方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交通等部门行业管理责任、海事水上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乘客依规乘渡责任)及“三长四级”责任制,并在厘清权责的基础上对构建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的综合治理格局提出明确要求,为形成管理合力夯实了基础。
据介绍,《办法》明确将渡运交通纳入我市地方城乡公共交通建设范围,划拨专项资金保障渡运安全管理投入。对涉及渡口渡船更新改造、非法载客、危险品运输、恶劣天气限禁航、渔客码头混靠、渡运秩序管控等影响渡运本质安全的重要事宜设置了明确罚则。厘清了企业、属地、部门三类职责边界;明确了渡口、渡船、船员等管理对象的管理标准;制定了涉及渡运本质安全的五项重要管理制度;设置了惩治渡运违法行为的6条行政处罚措施。
据了解,莆田辖区拥有大小岛屿150多个,有居民村的岛屿9个,陆岛和岛岛交通众多,共有忠湄轮渡和石南轮渡等渡口17个。辖区现有忠湄、石南轮渡公司两家和一家秀屿轮渡站,渡运船舶25艘,其中客船7艘、高速客船5艘、客渡船6艘、汽车渡船7艘,合计运力3633客位,年度客运量约500万人次。
下一步,莆田海事局将持续做好《办法》的宣贯工作,加强渡船船员教育培训考试发证、强化辖区渡运通航秩序日常巡查和辖区渡运企业安全与防污染活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险情事故排查防控、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机制,推动辖区渡运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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