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秀屿检察院依法对2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漏犯提起公诉
【发布日期:2020-08-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黄燕儿)近日,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对二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陈金添、陈进发提起公诉。
  经查,从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被告人陈金添、陈进发伙同同案犯徐建民、陈金狮、郑志洪、陈玉同等人,对在政府制定的东吴海域采砂进行填海造地的采砂船队采取持镀锌管、石头砸以及威胁扣船、打人等暴力威胁方式强行索要保护费共计2178810元,形成了以同案犯徐建民为首,同案犯陈金狮作为骨干成员,同案犯陈玉同、郑志洪以及被告人陈金添、陈进发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暴力、胁迫等方式,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