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黄燕儿)近日,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对二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陈金添、陈进发提起公诉。 经查,从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被告人陈金添、陈进发伙同同案犯徐建民、陈金狮、郑志洪、陈玉同等人,对在政府制定的东吴海域采砂进行填海造地的采砂船队采取持镀锌管、石头砸以及威胁扣船、打人等暴力威胁方式强行索要保护费共计2178810元,形成了以同案犯徐建民为首,同案犯陈金狮作为骨干成员,同案犯陈玉同、郑志洪以及被告人陈金添、陈进发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暴力、胁迫等方式,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