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陈国松 林建滨 吴林琳) 近日,大济派出所交警正在路面执行交通查纠活动,郑某景(男,1998年生,大济镇人)驾驶电动车因其堂妹坐在后座没有佩戴头盔经过派出所门口时正巧被交警拦下并罚款。事后,郑某景心生不满,为泄私愤,其在微信朋友圈上发表了一条辱警言论。该行为涉嫌寻衅滋事,近日,郑某景到大济派出所投案自首。 郑某景称,发完这条朋友圈后便有朋友告诉自己这个做法是不对的,之后自己也意识到不妥,随即删除了这条朋友圈。但为时已晚。根据《治安处罚管理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郑某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景作出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辱警属于违法行为,网络也并非法外之地,切忌因为无知和一时兴起而让自己的人生就此蒙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