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施琳萍)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陈某寿、陈某坚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8年以来,以被告人陈某寿、陈某坚为纠集者,被告人林某国、熊某勇、陈某、谭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组织、引诱卖淫女林某某、黄某某(未满18周岁)等人进行卖淫活动,为达到获取、维护组织卖淫团伙的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林某国、熊某勇、陈某、谭某等人建立名为“中国联通旗舰店”的微信群用于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在遇警察清查、巡逻等情况时在该微信群内相互提醒,逃避查处。该恶势力团伙在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南门单面街一带为非作恶,多次对嫖客实施殴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又持刀棍对过路人逞强耍横、借势生非,与其他卖淫团伙争夺地盘、欺压无辜百姓,在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南门单面街一带形成恶名,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心理健康、社会风气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及治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