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推进,考生们将陆续收到心仪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全国多地高校已经陆续公布秋季开学时间,大学校园即将迎来“萌新”报到。晚报提醒考生,被录取后,这些注意事项都要留心。
通知书里有什么?
据了解,录取通知书中一般包括录取通知书、学校简介、入学注意事项、关于学生资助政策的详细介绍等。
此外,有些高校会给学生寄高校当地的电话卡和银行卡,要求学生把第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杂费等在入学时打到寄送的银行卡中由学校统一扣除。
提醒考生注意,拿到通知书应当场打开,根据清单详细检查里面的物件,以防错领。
何时能收到?
电子状态显示已录取,那录取通知书何时能收到?据了解,一般情况下,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左右,高校寄发通知书,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一般寄出后10天内可到。
如果考生半个月后仍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请一定要联系所录取高校的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通知书,如何辨真假?
近年来,通过录取通知书行骗时有发生。如何辨别录取通知书的真假呢?
收到通知书后,家长和考生可以登录报考学校的官方网站,查询新生录取名单,核实通知书的真假。
同时,提醒考生,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正规渠道查询录取信息,看查询信息与录取通知书是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等。
此外,提醒考生注意,具有发出录取通知书资格的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并且当年在本省招生的学校,高校名单可在教育部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河南省招办网站上查到。
确认录取结果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生办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今年,考生可通过多个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通过相关招生院校网站查询;登录各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前往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另外,我省还将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录取信息,省招生办官网也会公布并及时更新已完成类型、批次录取高校名单。
按时赴校报到
考生要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省招生办和高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考生应如期到校报到。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入学就读,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一些省份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
领取纸质档案
考生纸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已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领取档案手续。
高校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高校将组织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
警惕招生诈骗
在高校招生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其主要伎俩,如故意混淆留学培训、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等,谎称花钱买分数、保录取进行诈骗活动,甚至承诺达不到预定分数或上不了理想大学就退款,骗取家长钱财。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特殊指标”不要信
【案情】张某在一个场合认识了李某,其间张某提到自己孩子高考的事。李某谎称自己曾在某国家部委工作过,并在某高校有熟人,能拿到该高校的“特殊指标”。李某说需要40万元即可拿到“特殊指标”,并称“办不成全额退款”。张某信以为真,给李某转款40万元。其后,张某的孩子一直未接到某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张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遂向警方报案,最终李某以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说法】法官提示,绝大部分的高考招生诈骗分子都会虚构身份或者夸大能力,将自己或者中间人包装成一个“能人”,一般不会透露其在“单位”的具体职务,或者透露无法核实的职务,利用请托人与受托人或中间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经常利用“内部招生”“特殊指标”“补录”等骗局,即谎称某高校名额没能招满,通过花钱可让考生获得特殊指标或补录名额。实际上,高考招生录取系统有严密的全国统一的认证加密体系和监督机制,所谓花钱能上好大学、好专业或者分数不够也能上大学等,都是骗人的伎俩。
“合作办学”要甄别
【案情】谢某开办的教育培训机构曾与某高校合作办培训班,学员可以进入校园内旁听课程。谢某以帮其招收一个学生返点5000元为名,找邢某帮忙招生。邢某见此事大有“商机”,便对外谎称是该高校副校长助理,可以帮助高考生入学并获取正式学历和学位。白某因高考成绩不理想,便给邢某30万元好处费。后来,白某拿到了该高校“录取通知书”,4年后白某并没有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发现学籍也不在该高校,这才向警方报案。原来,邢某以这样的方式共诈骗了7人合计220万元。最终邢某以诈骗罪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说法】现实中,一些培训机构与高校之间通过借用教学场地、旁听学校课程等形式形成便利条件,打着与高校“合作办学”的幌子,有意作夸大、虚假宣传,声称毕业时发放同样的学位证、毕业证,给受害者造成虚假录取的表象。这些都是诈骗的辅助行为,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骗取钱财。考生和家长要从正规渠道了解所谓“合作办学”性质,切勿轻信对方的一面之词,收到来历不明的录取通知书要仔细甄别,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