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陈国松 林碧草) 近日凌晨,陈某(男,仙游县龙华镇人)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行经龙华镇金溪村被龙华派出所民警查获。经酒精吹气检测数值结果为75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车标准,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陈某宝并非首次酒后驾车,曾于8月16日晚酒后驾车被郊尾警方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如果说一次违法是无知,那么第二次的违法便是明知故犯,挑衅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交通安全事关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交通安全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切不可草率对待、心存侥幸,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