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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惩非法买卖银行账户等行为
目前全市累计惩戒512人
【发布日期:2020-08-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许秋洪】
  记者昨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使群众清楚认识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加大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莆田警方近期联合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对公安部下发的涉及我市512名涉嫌买卖账户、冒名开户相关单位和个人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涉案账户首次实施惩戒。
  据市反诈中心警官介绍,首批涉案人员名单中,00后99人占比19.33%,其中未满18周岁的有17人,其中很大原因是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法律责任及其危害性不了解。另一方面,大部分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想从中牟利。
  据警方介绍,首批被惩戒的512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而且子女上学也会受到影响。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福建省内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福建省内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号的所有业务。这些人被列为失信人员,不能乘坐飞机、动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警方称,对惩戒如有异议,请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莆田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进一步说明。
  据悉,为了最大限度压缩我市对公账户、银行卡、手机卡贩卖空间,铲除本地黑灰产业链条,今年以来,莆田市反诈中心联合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大运营商等部门,持续加大对黑灰产业链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惩戒买卖账户、冒名开户相关单位和个人等512人。
  在此,莆田反诈中心提醒市民: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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