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苏某某花钱定制假的不动产权证书,本想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彰显自己的经济实力,结果换来的却是刑期。近日,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还将其定制的假证予以没收。 2017年的一天,苏某某将其坐落于某度假区的一处房产变卖给他人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在房产过户之前,苏某某拿着手机中拍摄的不动产权证书的照片,在当地花钱找制作假证人员定制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自己。苏某某后于次年5月至8月分别与杨某某(化名)及詹某某(化名)签订合同时,使用了其定制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其证书上的信息,后因未能还款而被抓获。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得为获取利益而在经济活动中使用假证及假证上的信息;对于将不动产进行抵押借款的,抵押权人在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后,还需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方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