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目前,我市正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秋冬季节涉水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相关部门对平海湾海上风电场、南日岛海上风电场、石城海上风电场等涉海工程项目部,及时跟踪施工进展情况,探讨现场监管计划并提出海事安全监管建议,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电子巡查、陆域巡查、海上巡查和现场检查力度,对辖区施工船舶的船舶配员、船员值班、消防设备、救生设备、航行安全设备及施工作业秩序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消除船舶安全隐患;严把施工船舶入场关,在推进落实停靠辖区码头超过18小时的船舶现场检查“百分之百”基础上,对入场船舶开展入场前船舶安全检查,不分昼夜排查船舶安全隐患,杜绝施工船舶带“病”入场施工。 海事部门与涉水工程项目部建立定期联络机制,掌握辖区参与涉水工程项目船舶动态,开展水上水下活动施工单位(项目部)检查,从安全生产制度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及实施、恶劣天气预警预防、应急工作开展等方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涉水工程项目安全平稳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