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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债主一起抢劫 只为得手后抵债
【发布日期:2020-11-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林俊彬 林婧】
  核心导读: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为尽快结清债款,一男子竟不惜铤而走险动起了“歪心”,与欠债人一起策划实施抢劫,结果付出沉重的代价,最终双双被抓获。日前,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罗某。
  经查,因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无钱偿还欠罗某的债务,林某某在罗某讨债时竟支招一起去偷钱或者抢钱,以此抵债,罗某同意了林某某的建议。2020年7月19日晚19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与罗某一起到秀屿区东庄镇闲逛寻找作案目标,21时许,二人在东庄镇后江村发现被害人李某某与朱某某在海堤上散步,且朱某某身上戴有黄金项链。后罗某持扳手控制李某某,林某某持剪刀对该两人实施抢劫,共抢劫苹果7手机一部、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手镯一个黄金戒指一只和格雅手表一只。为顺利逃离现场,犯罪嫌疑人罗某又将李某某推到海堤下面草地上,致被害人李某某脚踝受伤,后被害人李某某、朱某某报警。经鉴定:李某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被抢劫的黄金项链、黄金手镯、黄金戒指和雅格手表等市场价格共计为人民币7743元。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持械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其行为均已涉嫌抢劫罪,,遂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现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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