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乡村的人们都不会忘记村庄里的特殊居民——“狗”,它们三五成群地在黄土路上奔跑,在田野间巡逻。它们护佑着农田、村落、家园,对于故乡,它们比人类还要热爱。 曾经,在回家必经的路口,在消暑解乏的老槐树下,在失居多年的老屋门前,就有那么一位忠实的朋友,它与留守的老人一起等在那儿,等着你回家,对于家,它们比人类还要忠实。 父亲养过不少狗,都是土狗。在人与动物同居的村庄里,彼此有着特殊的情感。即使是恶狗,对于村里人而言也未必有那么可恶,只要主人家一个眼神,一个手势,狗便低眉顺眼,膝前承欢。父亲坚信他没养过一只恶狗,即便是曾在半夜里咬死过几只黄鼠狼,咬伤过不速之客的那两只,它们对于善类常常是以礼相待的。至于它们后来的相继走失,其中蹊跷谁都清楚。 第三只迈进我们家大门的狗叫欢欢。它是父亲那年冬天从舅舅家用棉袄包裹着抱回来的。来时刚满月,漆黑的眸子半闭着,花色的毛发婴儿肌肤似的顺滑。父亲用嘴里的蛋黄喂它,用米汤养它,用软骨头招待它,看得跟宝似的。 长大后的欢欢十分粘父亲。父亲去梨地,欢欢会尾随到田野里、庄稼地里,监督大黄牛劳作。它会用嘴衔回父亲被风吹落的草帽,走丢的鞋,以及掉在田埂上的牛鞭。它奔跑的速度,跳跃的姿势,高扬的尾巴,英明神武,父亲瞅着欢喜。 父亲不打牛。他扬起的牛鞭只是虚张声势,连欢欢都懂得。可父亲却用牛鞭打过欢欢。 城里农业机器大举进村的那年,乡里风传“疯狗病”,父亲事先得知“灭狗”消息,回家便急忙带欢欢去邻县亲友家避祸,父亲是夜半出的门,五六里地半小时的脚程,父亲与欢欢走了两个多钟头。到了亲友家,父亲撇下欢欢扭头就走。走到一段路,父亲忽然发现身后跟着的欢欢,脸迅速黑沉下来,扬起牛鞭。欢欢围着父亲打转转,死皮赖脸地不肯离开。父亲生气地抽打欢欢屁股,欢欢负气离去。 父亲回来几晚都睡不踏实。整个走出黑夜的村庄回荡着凄厉的狗吠声,此起彼伏。父亲知道行动开始了。父亲庆幸欢欢能保全下来。 狗吠寂静下来的次日清晨,父亲像往常一样打开后院门,清理耕作的农具。他忽然发现一只花色的长毛狗从地沟里挣扎着爬了出来,一瘸一拐地爬到院子里,扑通一声跪在父亲面前。它的鼻腔与嘴角满布血污,尾巴也断了半截——欢欢?欢欢!父亲叫唤着,扬起鞭作势要打它。奄奄一息的欢欢耷拉着耳朵,跪在那里没有躲闪,眼里噙着泪。欢欢朝父亲汪汪地叫着,嗓音嘶哑,声息越来越弱。不一会儿,头缓缓地低了下去,低了下去,向着死亡的方向。最后,欢欢偌大身躯倒在了父亲怀里。 欢欢,是只雄性狗,刚满三岁。 它可能到死也不明白,它的世界里发生了什么?人的世界里又发生了什么?主人为何将它遗弃?它回来似乎想要一个答案。而它回家的遭遇似乎验证了它的猜想,可是已经晚了。它拖着残损的躯体潜回,或许只为再看主人一眼,用最后的一跪了却这一世它欠下父亲的恩情。 欢欢眼里没有委曲,只有不舍。狐死首丘——要死,也要死在自己的村庄,死在日日休衍生息的土地上,死在那被称为家的瓜果飘香的院落里。这是欢欢用死亡的代价换取的唯一选择。 此后,村庄里断狗吠很久。再后来,村庄与父亲一起老去,狗不踏足村庄很久很久了。再再后来,许许多多的狗们都相约在城里的阳台安了家。它们拥有了一个共同的新昵称,叫“宝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