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 通讯员 张静)日前,全市6个县区和管委会相继出台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行政执法联动网络,有效解决乡镇管理“真空”和部门执法“空白”。 方案对委托执法的机构、主体、权限、方式、程序及责任进行了全面界定。基层消防救援大队通过与乡镇政府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的形式,将行政处罚、消防举报投诉、消防监督检查等部分行政职权委托至乡镇。支队专门制定了乡镇执法专用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移交表》等文书,规范委托乡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程序。乡镇(街道)选配2名持执法证人员参与消防行政执法工作,选配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支队通过健全乡镇(街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核机制,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