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湄洲岛海事处依法查处无证驾驶游艇
【发布日期:2020-12-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许伯英 唐建梅)近日,湄洲岛海事处执法人员夜间值班期间接到举报,一艘可疑游轮进入湄洲水域,执法人员迅速通过CCTV等信息化手段确定可疑船舶船位,并调派海巡艇连夜出击,赶赴可疑游艇“赛特XXX”锚泊水域进行登轮检查。现场发现,该游轮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以及聘用无证人员驾驶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对该轮进行现场取证,禁止其离港,并通知船方接受行政调查处理。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轮于11月22日从珠海出发预前往江苏进行交船,中途进入湄洲水域计划进行加油补给。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赛特XXX”轮未报告进出港信息、未持有合格的游艇检验证书、船员未通过培训擅自上船服务三项违法行为完成调查取证,共处罚款5.05万元。
  伴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莆田市滨海旅游休闲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群众搭乘游艇参与海上垂钓、旅游观光等休闲活动日益频繁,相应地带来一定安全风险和隐患。莆田海事局依托“电子巡查、现场联查、封港清查”等手段加强对进出港滨海旅游船舶动态掌控,狠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对休闲旅游船舶管理职责进行梳理和总结,努力探索“地方政府依法主导、涉海部门综合治理、海事部门安全监管”的工作格局,努力保障滨海旅游休闲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