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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外汇获刑
【发布日期:2021-01-1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陈颖蕾) 近日,仙游依法对非法买卖外汇五千多万的张某依法处理,张某入罪获刑五年半。
  被告人张某一直在尼日利亚从事木材加工生意,为了将其在国外赚取的资金回笼至国内,从2016年起,张某通过与在尼日利亚经营出口企业的华人进行奈拉(尼日利亚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活动,并从中赚取利润。直至案发,张某进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的金额共计人民币50785115元。因张某在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期间曾与一走私象牙案的主犯张某鑫长期进行外汇兑换活动,于2019年9月被福州海关缉私局抓获并移送至莆田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经过审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以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认定罪犯张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张某为了一己私利非法买卖外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跨境走私的“洗钱工具”,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牢笼,被迫与自己刚满一岁的孩子分开,但也早已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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