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吴志胜) 仙游某民办学校的总务处主任未经学校董事会同意,用空白支票套取学校的学杂费38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东窗事发后将本金和利息返回学校,从而争取从轻处理。近日,仙游县检察院通过“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发现一起这样的案件,切实维护了司法的公正与公信。 2016年,仙游警方接到一民办学校资金遭挪用的案件,警方介入调查时发现,时任仙游县某民办中学董事兼总务处主任的彭某某,未经学校董事会同意,向该校出纳索取空白支票,自己填写转账内容并加盖由其保管的学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银行存档印鉴,将合作学校银行户头中的学杂费存款380万元转入其个人账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东窗事发后,彭某某于2016年4月将该380万元款及利息返回学校账户,警方随后以涉嫌挪用资金介入调查。在案件移送仙游检察院时,仙游县检察院依法进行了审查,后发现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仙游警方随后也一直未再报捕、提请起诉。 仙游检察院开展对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清理专项活动排查中,仙游县检察院发现该案属于“挂案”。而解除强制措施后超过一年没有重新报捕、提请起诉的“挂案”严重损害了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经过分析研判,依法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发出《撤销案件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