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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案件都是件艺术品,不容任何瑕疵
秀屿法院埭头法庭副庭长、“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黄翔法官扎根基层司法为民受点赞
【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何小明】

  核心导读:黄翔,秀屿区人民法院埭头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他扎根基层法庭工作十多年,始终恪守对党忠诚的铮铮誓言,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化解了一件件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获得“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五好文明家庭”、“莆田市十佳平安卫士”等荣誉。在今年1月10日举办的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黄翔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抗击疫情勇担当

        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时,他始终坚守法庭一线,积极协助埭新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宣传、重点人员排查登记工作。倡导并参与微信群友公益募捐活动,其个人带头捐款1000元,共筹集捐款26396元,用于采购医用口罩、护目镜等,并送交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附属医院等医院,积极起到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社会好评。
  疫情突如其来,打碎了一切既有安排。2020年2月10日,新年伊始,原本黄翔法官要开庭审理陈某与林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不料就在法庭所在的自然村,发现并确诊了1例新冠肺炎。当事人进出法庭的交通受限,而林某已定好次日回广东的行程,延期开庭可能导致矛盾累积,考虑接下来可能会有更严格防控举措,延期开庭并不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在开庭前一周,黄翔即告知双方目前辖区的疫情状况,并说服双方可以通过手机进行线上调解。而当时,并没有统一线上案件办理平台,选择创新就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但他说:“有些案件若不及时处理将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麻烦,我们得多想想办法”。经过多次沟通,促使双方对房屋楼层重新分配、通行权保障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他结合双方的调解意见,线上归纳出调解协议的具体条款,并发送双方确认,所有网上调解记录留卷存证。
  疫情高峰期间,他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软件在线调解5件、网上送达36件,电话答疑50人次,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直面繁案敢担当

        黄翔法官办案坚持讲证据,他在办案过程中,严谨认真,耐心细致,剥丝抽茧,尽可能的还原案件客观事实,努力实现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让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郑某与林某系亲戚,两家人在上一辈修建的老房中比邻而居。林某表示未经自己同意,就在房前的空地上堆放杂物,并用砖头设置了隔墙,导致郑某通行不便,自己有土地证作证据。林某认为父辈分家时曾订立过契约,约定诉争埕地为自己所有,自己怎么做与他人无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各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林某诉至法院。
  农村这种土地纠纷既涉及历史继承,又包含亲情纠葛,十分难处理。有些人说这种案件不管怎么判,总会有一方,甚至双方都不满意,深究旧账反而不利于解决矛盾。但黄法官却认为越是繁杂的案件,就越是要通过依法裁判,来营造群众的法治信仰。黄法官接手这起案件后,第一时间带领审判团队到达诉争现场实地调查。通过认真比对双方证据,耐心听取当事人及相关人员陈述,积极走访当地村两委干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过程中,黄法官以认真扎实的工作态度,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在明法析理、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黄法官依照庭审事实和证据果断下判:形成在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证》是争议土地权属的评判依据,判定林某要将杂物清除干净,恢复原状。
  由于在案件办理中加强了说理释法力度,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争执数年的纠纷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句号。案结后,郑某还特意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谢意,锦旗上书写“为民办事好法官,不忘初心好楷模”。
  诸如此类的案件还有很多,在日常办案中,他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坚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同“和稀泥”的做法说不,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的功能。
  扎根基层甘奉献

        埭头法庭距离莆田市区有40多公里的路程,年均收案1400余件,审判工作异常繁重。其爱人系秀屿法院刑庭法官,年均办结刑事案件120余件,还承担部分涉黑恶案件审理工作,为兼顾工作与家庭,夫妻双方约定办案压力较大时要轮流加班,“一边照顾两个年幼的小朋友,一边尽可能利用午休时间抓紧结案工作”。
  曾经,也有其它单位伸来橄榄枝,面对能调回城里的机会,他思虑再三,还是婉言谢绝了,因为在他内心中,支撑他的法治梦想从未因现实的困难而熄灭。在派出法庭的10多年间,黄翔同志没有一丝懈怠,他合理利用驻庭时间,经常加班加点。2017年以来,他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786件,审结1760件,结案率98.54%,结案数量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
  他坚持“每个案件就是一件艺术品,不容许有任何瑕疵”的座右铭,其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涉诉信访,受到群众好评。为方便异地当事人参与诉讼,2017年8月其在承办林某诉周某民间借贷一案中,通过组建调解微信群,实现了法官和原、被告三方跨地域实时交流,顺利完成了案件调解工作,为当事人仅诉讼费就节省了1万余元。这是莆田法院系统首例使用微信调解民事案件。他以该案为契机,建立了法庭办公微信,将微信调解、质证、送达等便民措施推广到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其他案件中,提高了办案质效。
  针对法庭辖区家事纠纷较多,矛盾比较尖锐的特点,他积极寻求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尝试调解在前,判决在后,并探索出多元调解四步法,即“全面倾听、实地调查、案例分析、多方合力”。2018年初,他还主动请缨,担任埭头镇“5+2调解中心”的驻点法官,积极回应到访当事人的诉求,有效提高乡镇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勤勉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2019年3月,省、市两级法院的官方微信以“今天我当班”为主题,联动推送黄翔法官日常一天的审判工作情况,全景展现基层法官解纷路径。2019年12月,莆田市委、市政府召开“十佳模范”表彰大会,他作为“莆田市十佳平安卫士”代表在大会上做了先进经验交流,获得时任市委书记林宝金的充分肯定。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法治之昌明,是他最珍视的理想。“有一种深情,叫坚守;有一种付出,叫无私;有一种奉献,叫执着。”这是黄翔写在工作笔记里的一段话,也是他所向往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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