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去年以来,我市不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市财政持续助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首先,完善赔偿制度。制定并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以货币方式赔偿,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其次,加强流域治理。强化中小河流治理,先行下达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2700万元,扎实推进“蓝色海湾”项目,获得中央财政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2651万元,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及乡镇污水设施建设。 此外,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切实保障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安全运行,推行垃圾焚烧发电,落实餐厨垃圾专项收运制度,已投入3590万元。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共建美丽乡村专项资金3894.97万元用于补助保洁员工资、卫生保洁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5000万元,建设闽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中水回用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