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安蓓)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区、市)2019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其中,北京等10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河北等18省(区)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 据了解,北京、天津、上海、安徽、福建、河南、广东、重庆、四川、甘肃10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18省(区)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辽宁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内蒙古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北京等10省(市)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内蒙古自治区予以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