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福建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公布,今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6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17日。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逾期无法报名。
招募条件
报名人员须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支教岗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获得毕业资格和相应证书,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对象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地生源的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招募程序
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考核评分,并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复核,纸质材料签章后一并报送。 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由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报名人员联系所在学校院(系)按照《省外高校审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审核结果于6月17日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院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评分。
政策保障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0%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核准,在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服务期满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