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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的温情调解
涵江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开辟病房里的“法庭”,成功实现案结事了
【发布日期:2021-04-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黄金伟 彭皓 林颖】

  

        法院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发现被告住院,行动不便,怎么办?近日,涵江法院白沙法庭面对新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交出了一份原告满意、被告点赞的示范答卷。

  2021年1月中旬,原告曾某某来到涵江法院白沙法庭立案厅要求起诉被告程某某,并提交相应起诉材料。立案人员审查相关材料后立即予以受理,并将相关材料转交至经办法官。经办法官查看案件卷宗材料后,发现该案虽然法律关系较为简单,但争议事项较为敏感,且涉及情理多于法理,若能调解结案,对于原被告均为双赢。经办法官遂联系原告以期寻得案件调解切入点,却得知被告因病住院无法到庭调解。
  案件调解面临困境
  多方考量后,经办法官决定采取“就地办案”、“巡回调解”方式,于2021年1月下旬前往医院向程某某当面送达相关起诉材料,以期详细了解被告对于原告诉讼请求的答辩意见,寻求调解突破口。面对面的交流,拉低了被告的心理防线,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间的距离。一番交谈后,被告倾诉了真实想法,并表示其目前处境困难,需要时间慎重考虑。案件当天调解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经办法官遂离开医院。回到法庭,经办法官根据被告的反映,询问原告想法,发现原告与被告隔阂较深,且原告让步可能性不大。
  案件调解迎来瓶颈
  多番思考后,经办法官就被告争议较多的诉讼请求检索类似案件,以期在原被告之间寻得平衡点,拟制出原被告均满意的调解方案。大量检索后,经办法官发现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与本地区司法实践差距较大,遂立即将类案检索结果告知原被告,并询问双方底线。多次联系沟通、释法明理后,经办法官根据原被告主张拟制出调解方案,取得了原被告的电话认可。
  案件调解成功落幕
  2021年3月下旬,经办法官依托福建移送微法院平台,向原告解读调解方案,询问其意见,获得了原告的线上确认。随后,经办法官带着调解方案再次来到医院,向被告解读每一项条款,询问其意见,获得了被告的亲笔确认。2021年4月上旬,经办法官向原告邮寄送达民事调解书,并第三次来到医院向被告直接送达民事调解书,该案至此审结,纠纷至此化解。
  接下来,涵江法院将推广“就地办案”、“巡回调解”审判模式,以福建移送微法院、类案检索机制为两轮,驱动各类纠纷公正、智能、高效化解,让“我为群众办实事”传在口中,抓在手上,行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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