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陈圆 郑昇莹) 日前,仙游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经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事实及阐述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嫌疑人林某甲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悉,2020年2月26日上午,因林某乙踢了林某甲种植的树,双方发生口角,后引发互殴。经鉴定,林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林某甲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案发后,林某甲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会后,经该院检委会决议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甲作出不起诉决定,双方均表示无异议。被不起诉人林某甲将一面印有“法律有温度 社会更和谐”字样的锦旗送至仙游县人民检察院。 该院将继续认真贯彻“少捕慎诉”工作理念,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