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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售野生鲎 一酒楼老板“栽了”
【发布日期:2021-06-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莆田东庄派出所紧密辖区实际结合“昆仑2021”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组织民警对辖区各饭店、酒楼以及经营野生动物的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期间共查处1起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解救2只中华鲎,日前秀屿警方联合秀屿区海洋渔业局对中华鲎进行放生。
  5月28日,该所民警在日常检查工作时,在大象村一海鲜楼的水池里发现了2只中华鲎,据该海鲜楼经营者李某金介绍,鲎也是供客人选择的食材。据查,鲎均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民警随即将李某金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审讯,李某金辩称自己于5月23日在涵江农贸市场进货时以230元/只的价格购买的这两只鲎,“我本身是经营海鲜楼的,那天刚好看到这个鲎,就想着买回去看下有没有顾客喜欢吃,有人吃就卖出去。”自己也深知中华鲎是国家保护动物,海鲜市场不让卖,当时刚好在路边看到就随手买了两只。目前,李某金因涉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被警方依法传唤,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行动以来,该所民警走访调查的同时,将相关法律法规对群众进行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远离“野味”。在此,民警呼吁广大群众,鲎是国家保护动物,销售、购买以及食用鲎,都是违法行为,不要购买或食用鲎类,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

通讯员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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