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黄凤珍 苏烨玫)“由于你的车辆首次违反交规,情节比较轻微,所以这次我们就不处罚你了,希望你以后要好好遵守交规,对自己和别人的安全都要负责。”近日,湄洲大道路边,湄洲派出所景区巡逻队民警林镇峰正对违停司机朱先生说到。 朱先生连连点头:“一定一定,你们这么贴心,我也不好意思再犯了。”这位朱先生正是湄洲岛“首违免罚”措施的第一个“顾客”。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湄洲派出所把贯彻执行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违免罚”作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举措。 根据《莆田市公安局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违免罚”目录清单》,湄洲派出所在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时,对同时具备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三个条件的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口头警告或者当场改正,免于处罚,通过“首违免罚”寓执法、管理于服务之中,让执法更有温度,不断探索让人民群众满意的警务工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