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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严打租车类合同诈骗犯罪
4个月抓获10余名疑犯,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发布日期:2021-08-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黄珊芳)近期,仙游县内一些不法分子以租车为由,拉帮结伙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给社会带来了较大负面影响,为此,仙游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提前谋划、周密部署、主动出击,持续开展打击租车类合同诈骗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迅速打掉了一批作案团伙,有效遏制了犯罪势头,取得了丰硕战果。
       据悉,该队抽调骨干警力成立打击工作专班,自今年4月份以来共主动查处该类犯罪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扣押手机15部,冻结金额10余万元,追回被骗车辆7部,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2021年4月份,仙游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查发现,以林某泉、陈某兴等6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因赌博需要资金等原因,寻思着如何能快速搞到钱,其中一人就提议,可以通过租车方式诈骗他人钱款,这样来钱更方便快捷,也省时省力。于是,经过商量后,6人找到仙游的一家车行,并向车行租赁多部豪华奥迪和奔驰等品牌车辆,之后,伪造了租赁车辆的行驶证等材料,并通过他人介绍将车辆抵押给别人,从中共计获得50余万元借款。拿到借款后,林某泉等人按照具体分工作用,按一定比例分配所得钱款,把大部分的钱款用于赌博、高消费等。在查明案情后,经侦大队通过多日分析研判,组织警力实施抓捕行动,后将该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个人明知系租赁而来的车辆,在租赁后伪造相关的行驶证、登记证等车辆证件,将车辆抵押给他人或车行,继而中骗取当事人财物,其行为极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故切莫因贪图一时利益铤而走险,招来牢狱之灾。
        另外,不少抵押债权人存在过分侥幸的心理,在无相关资质的前提下,仅简单查看抵押者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既不认真查询车辆来源,也未进行具体核验,甚至个别人员明知车辆系他人租赁而来,自以为车辆在其手中,就可以高枕无忧收取高额抵押借款利息,即使有朝一日真正的车主找到他们要求返还车辆,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抵押者的刑事责任。但此种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高利放贷罪或非法经营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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